丰政办【2014】1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丰南区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
唐山市丰南区
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处置经营行为,防止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根据《唐山市丰南区关于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丰南字〔2007〕34号)、《唐山市丰南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丰政办〔2014〕10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范围内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管理工作。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三条 各乡镇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服务中心(简称“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负责本乡镇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 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收集、统计、分析和发布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信息;
(二)审核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方案和民主决策会议纪要,审查投标人资格;
(三)组织、参与、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活动,负责招投标活动场所的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
(四)监督项目交易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五)调解招投标活动纠纷;
(六)管理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档案;
(七)处理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招投标项目范围
第五条 所有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经营都要依法依规实行招投标。
第六条 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项目主要包括:
(一)村集体房屋的出租、出售;
(二)村集体沙坨、树木的出售;
(三)村集体林地、坑塘、水面、机动地的发包;
(四)其他集体资产、资源的出租、出售、发包。
第四章 招标
第七条 凡是计划招投标的资产、资源项目,由村两委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招投标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标底价款、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其中,林地、坑塘、水面、机动地等发包要明确承包年限、地理位置、“四至”、面积、经营项目。
第八条 村两委研究制定的招投标方案、项目经营方式和经营目标,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第九条 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项目一律委托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进行招投标,严禁村级自行组织实施。
第十条 招标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凡具备招标须知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及其他组织均有权参加投标。
第十一条 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招标项目产权应明晰,没有合同、经济纠纷;
(二)招标项目必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
(三)招标项目用地征占用审批手续完备,且具备工程需要的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 招标人向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书(审批表),并附有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第十三条 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协助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并备案。编制的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资报价的要求和投标时间、地点、评标标准以及拟定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
第十四条 发布大发体育平台首页。大发体育平台首页的内容包括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招标人对投标人资质有要求的,应当注明报名时所需递交的证明材料;报名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等。
第十五条 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对招标申请书的受理、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大发体育平台首页工作,应在招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审核完毕并组织实施,大发体育平台首页应在招标人的村务公开栏及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公开栏内公示7天,同时利用村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
第十六条 对投标人要进行资质预审,为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 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是否组织招标人勘察项目现场。
第五章 投标
第十八条 大发体育平台首页公示期满后方可组织投标。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且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条件做出响应。
第十九条 招投标采取招标会议形式,招标会主持人一般由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负责记录会议过程,监督招标全过程,并负责将招投标相关文件、资料单独组卷存档。
第二十条 投标一般采用“明标暗投”方式,即对招标项目市场调查或专业评估后,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限定项目承包出让的最高或最低价位标底,投标人根据项目的限额标底,自行暗投报价,并在有关人员监督下,公开宣布投标人实际投标报价。最低或最高投标价,或最接近标底价的为中标人。
第二十一条 标底评定。在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指导下,结合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按有关程序评定。
第二十二条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期间不计息。投标保证金一般按招标项目总标的额交纳。
第六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三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
第二十四条 开标会由招标主持人召集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在乡镇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 开标前由指定的工作人员检查投标文件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情况。开标过程应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二十六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
(二)投标文件未注明投标人姓名的;
(三)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和个人印章的;
(四)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五)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而未声明其中哪一份有效的;
(六)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七)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八)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第二十七条 在乡镇“三资”管理监督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乡镇主管领导,“三资”办主任,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主任,经管站长、纪检、司法及项目涉及的基层所站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主监事会人员。对技术要求高的招投标项目,评标成员还应包括相关专业方面的专家。评标组织负责开标后的评标工作,并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该回避)。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无效:
(一)招标人向他人透漏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的;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三)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四)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第二十九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招标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及村招投标服务中心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第三十条 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时双方法人必须亲自到场签字盖章。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河北省村务公开条例》和《唐山市丰南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对必须进行招投标的资产、资源经营处置项目拒不组织实施招投标的;
(二)不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
(三)未按规定公开、公示招投标方案及中标结果的;
(四)在评标组织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
(五)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人公平竞争的;
(六)向投标人泄露标底的;
(七)不与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订立合同的;
(八)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和低价出租、出售村集体资产的;
(九)垄断承包或依仗权势压低承包标的的;
(十)对抗有关机关监督检查或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一)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招投标文件和相关档案、资料的;
(十二)按规定应追究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三十三条 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河北省村务公开条例》和《唐山市丰南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对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资产资源处置要求,擅自决定招投标的;
(二)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导致村集体经济或他人合法权益受损的;
(三)对招标现场出现的违规操作、舞弊行为不制止、不纠正,造成秩序混乱和群众不满,影响公平竞争的;
(四)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五)评标组织成员收受投标人财物或其他好处,或向他人透漏招标文件评审、中标候选人推荐等与评标相关情况的;
(六)对中标后的招投标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不正确履行鉴证职责的;
(七)故意隐匿、销毁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档案资料,或因管理失职造成有关文件、资料损毁或丢失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追究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唐山市丰南区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实施办法》(丰政办〔2007〕47号)同时废止。
附件: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运行图